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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申报评审职称今后无需证明材料 实行“个人承诺制”
发布日期:2019年02月17日
央广网济南2月14日消息(记者桂园)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近日印发《关于进一步简化职称申报评审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积极推进职称工作“放管服”改革,着力解决群众在职称申报评审中的堵点难点。通知要求,合理确定职称申报的材料种类、数量和内容,取消不必要的证明和材料。
今后在山东,凡在“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”能正常查验学历信息或在“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”能正常查验学位信息的专业技术人员,申报职称评审时不必再提供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原件、复印件。
通知要求,各地各部门应合理确定职称申报的材料种类、数量和内容,取消不必要的证明和材料,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,可不再要求申报人另行提供。加强“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”的使用,及时将职称政策、申报流程、常见问题、咨询电话等信息在网站公布。要充分利用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查申报材料的功能,推进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线上线下融合,提高办事效率,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职称申报评审服务。
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罚机制,落实用人单位审查材料的主体责任。倡导诚实守信和敬业精神,实行职称申报评审“个人承诺制”,对有违法违纪、学历学位学术造假等品德不端行为的专业技术人员,实行“一票否决”制。